Statement of Faith

我們的信仰

  1.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,是一切信仰和行為上的最高權威。
  2. 聖父、聖子、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。
  3. 神在創造、啟示、救贖與最後審判上掌握絕對主權。
  4. 人自墮落後,罪與罪咎亦普遍的存在人性中,置人於神的震怒下,被神定罪
  5. 耶穌基督是從聖靈感孕,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,是完全的神,也是完全的人,但全無罪污;並死在十字架上,復活升天,在天上掌權。
  6. 只有透過耶穌基督為世人贖罪,成為人神之間的中保,藉主耶穌代替罪人而死,罪才得以赦免,世人得以稱義及戰勝罪的權勢。
  7. 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。
  8. 聖靈必須在個別罪人身上動工,使他悔改轉向神,信靠耶穌基督,基督的救恩才能在他身上生效。
  9. 聖靈居住在信徒心裡,在其中運行工作。
  10. 一個普世聖教會,即基督的身體。
  11. 我們期待著主耶穌基督隨時親自降臨。